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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报!一批党员干部因扶贫问题挨处分
近期,萍乡市纪委对全市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:
1、安源区高坑镇新华村党支部原书记游世林、村委会原主任周开林等“两委”班子成员套取产业扶贫专项资金问题。
2014年,游世林、周开林、曾军、黄艳萍、张建军5人伪造虚假材料套取产业扶贫项目资金40万元用于其注册经营的公司种植油桃。2017年12月,经高坑镇党委会研究决定,分别给予游世林、周开林、曾军、黄艳萍、张建军开除党籍处分,对所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2、湘东区排上镇农办干部王何萍违规为家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。
2013年5月,王何萍违规为其母亲办理农村低保。2013年5月至2017年5月,其母亲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9703元。2017年12月,经排上镇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,给予王何萍警告处分。
3、芦溪县新泉乡移民村委会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。
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,新泉乡移民村委会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26000元用于村环卫一体化建设,村报账员欧阳小云直接参与操作,并从中获取1500元。欧阳小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。2017年9月,经新泉乡党委会研究决定,给予欧阳小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4、上栗县上栗镇机关干部欧阳金图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。
欧阳金图在结对帮扶工作中,作风不严不实,2017年仅对结对帮扶对象走访一次,未按要求完成贫困户信息登记填写工作。2018年1月,经上栗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,对欧阳金图进行诫勉谈话。
5、莲花县神泉乡周屋冲村党支部书记张志鹏、村报账员张新强违规套取资金问题。
2013年至2014年,张志鹏、张新强分别多次套取自然灾害补偿款5450元、6350元用于个人开支;2016年4月,张志鹏、张新强分别套取2015年油菜种植补贴款各1000元用于个人开支。2017年12月,经神泉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,分别给予张志鹏、张新强党内警告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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